樊城区财政局关于对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12-21 00:00:00

樊城区财政局关于对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1 16:13发布单位:樊城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樊城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核查2022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办理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
2.对2022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取考核,抽查不少于5个;
3.检查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集中采购目录的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是否合理合法,接受采购人委托完成其他采购情况等;
4.检查内控制度规范执行情况。包括相关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是否开展、开评标现场管理是否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
2022年区政府采购中心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17个,采购预算总金额为1390.55万元,成交金额约1366.29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约24.26万元。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区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积极履行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科学合理编制采购文件,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完成各项采购任务较好,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
(二)严谨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文件。区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区直部门委托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项目的有关具体要求,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合理的资格条件、技术条款及评审办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开评标相关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三)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按照内控制度和内控机制体系建设要求,通过风险排查、制定制度、健全机制、规范流程等措施,建立健全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用制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用制度约束采购人内部权力运行、用制度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到实处、用制度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的采购制度体系。
存在问题
1.中心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业务培训开展较少;
2.档案资料整理不够完善。

六、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中能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积极为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条件,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需加强内控管理和内部业务培训。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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