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2 17:16|发布单位:武汉东湖高新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武汉东湖高新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年度采购项目实施、人员业务培训、政府采购基础工作、办理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及上年度监督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较好,内控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代理活动得到规范,积极推进政府集中采购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服务水平、采购效率和质量较上一年均有所提高,年度工作任务总体完成较好。
存在问题:电子化平台功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对区政府采购中心总体评价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