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财政局关于对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10-31 00:00:00

竹山县财政局关于对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1 17:34发布单位:竹山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竹山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县财政局于2023年5月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考核。

四、考核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力法》规定的考核事项,按照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情况
县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共代理各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99个,预算金额585.79万元,成交金额542.01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约43.78万元,节资率为7.47%。从总体来看,县政府采购中心在考核期内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内部监督审查制度,较好地执行政府采购最新相关政策,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采购活动,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项目评审活动,信息公开发布及时,高效快速处理质疑受理;严格落实支持绿色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助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机制,常态化开展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不断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全面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内部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加强内部业务培训学习和廉政建设,服务意识和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监督考核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一是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加强政府采购专业人员配备,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对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操作流程指导有待提升。

六、考核结果

总体情况是:一是县政府采购中心在2022年代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工作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良好。二是优化了政府采购“双平台”系统功能,拓展了电子商城直购功能,实现了采购全流程标准化电子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进一步提升综合业务能力,发挥专业支撑作用。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集中采购代理业务,在政府采购执行环节严格落实政策功能,提高项目负责人对采购文件、公告信息等材料的编制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强化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的对应,细化、量化评审因素,有效限制评审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聚焦高频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二)不断优化质疑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明晰与采购人质疑处理职责,按照“合法合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相关领域专家和专业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支撑作用,协助做好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工作,高效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有效化解各方主体纠纷,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提升采购项目档案管理质效。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电子文档、线下材料等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全面提升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接续落实省市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区域协同,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加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平台供应商履约诚信管理,完善供应商履约考核、违约退出机制。


2023年10月31日

  • 关于对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监督考核情况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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