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监督考核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21 10:49|发布单位:荆州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荆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荆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市财政局于2023年8月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考核。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四、考核方法
市财政局按照年度考核安排,通过随机方式抽查了2022年15个已完成项目档案资料。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情况
市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共代理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97个,预算金额35594.79万元,成交金额31722.9万元,节支率为10.88%。
2022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质疑事项4件,均按程序进行了受理并答复,其中3件因质疑人对回复不满,向财政部门提起了投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监督考核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一是在评分细则制定上,部分采购项目仍存在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二是在部分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和评审细则中,未完全落实节能环保采购政策。三是部分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明确采购标的对应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二)质疑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因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而造成投诉的案件明显增加。从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处理质疑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质疑处理有效沟通不充分,处理方式方法单一,化解政府采购纠纷效果不明显。
(三)档案管理不规范。从2022年抽查的15份档案资料情况来看,一是档案归集标准不一致,部分采购项目档案无目录,未能按采购环节顺序进行归集,个别项目存在缺失或重复的情况。二是部分电子档案长时间未审核归档。
六、考核结果
总体情况是:一是市政府采购中心在2022年代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工作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良好。二是优化了政府采购“双平台”系统功能,拓展了电子商城直购专区、防疫专区、乡村振兴馆功能,实现了分散采购全流程标准化电子采购。三是在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方面实现了跨省异地评标的突破。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进一步提升综合业务能力,发挥专业支撑作用。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集中采购代理业务,在政府采购执行环节严格落实政策功能,提高项目负责人对采购文件、公告信息、合同文本等材料的编制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强化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的对应,细化、量化评审因素,有效限制评审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聚焦高频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二)不断优化质疑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明晰与采购人质疑处理职责,按照“合法合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相关领域专家和专业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支撑作用,协助做好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工作,高效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有效化解各方主体纠纷,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提升采购项目档案管理质效。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电子文档、线下材料等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全面提升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接续落实中省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区域协同,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加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平台供应商履约诚信管理,完善供应商履约考核、违约退出机制。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