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财政局关于对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08-31 00:00:00

蕲春县财政局关于对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31 16:40发布单位:蕲春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蕲春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绿色采购、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2.采购文件编制;
3.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4.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5.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6.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服务质量情况;
7.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实现规范化、有序化水平;
8.年度业务基础工作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9.电子化采购开展情况。

四、考核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力法》规定的考核事项,按照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2022年县政府采购中心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18个,成交金额约1648.83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约329.36万元。商城交易总笔数1235次,成交额为3282.79万元。总体情况来看,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在考核期内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内部监督审查制度,较好地执行政府采购最新相关政策,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采购活动,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项目评审活动,信息公开发布及时,高效快速处理质疑受理;严格落实支持绿色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助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机制,探索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异地评标1例,不断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全面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内部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加强内部业务培训学习和廉政建设,服务意识和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存在问题。一是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二是对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流程指导等方面还需要提供更专业化服务。

六、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评价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3年08月31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