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财政局关于对通城县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3 15:38|发布单位:通城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通城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通城县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23年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基础工作考核、代理程序考核、服务质量考核等
四、考核方法
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核查、日常监管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采购中心在代理采购过程中,能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各类活动。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大力推进制度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较圆满地完成了我县集中采购工作任务。
2、存在问题:内部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员配置情况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考核结果
在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提高。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3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