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财政局关于对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9 14:41|发布单位:谷城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谷城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综合情况、基础工作、采购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二是采用先座谈,后查阅采购业务档案、统计台帐、相关文件等方式,对照考核内容逐项量化打分。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政府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集中采购代理活动,项目信息公告均按规定在指定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在业务工作中,能够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各类采购活动,能很好的执行《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积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服务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升。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采购功能和作用。
存在的问题:一是采购文件编制水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信息公告发布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操作流程指导有待提升;三是需加快推进常态化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四是网上商城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
六、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考核小组现场监督评价、书面审查结果,结合2022年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采购中心2022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3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