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7 16:56|发布单位:宜昌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宜昌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六至十三条规定的考核事项;
(二)检查2022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总体绩效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分办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情况、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是否违反省、市负面清单情况等;
(三)检查中心内控制度规范建设和执行情况、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学习和业务培训开展情况、开评标现场管理规范情况、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和完整性情况等;
(四)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的运行情况。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从2023年6月12日至7月31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总体情况来看,市政府采购中心在2022年度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和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政府采购最新相关政策,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项目评审活动,信息公开发布及时,在采购服务质量方面不断提升,充分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采购任务。
(一)市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工作成效
2022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集采项目79个,预算金额28399.62万元,成交金额25785万元,节约资金2614.62万元,节支率9.2%。
2022年共完成网上商城订单5302笔,预算金额2441.94万元,成交金额29214.64万元,节约资金3057.3万元,节支率9.42%。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项目采购文件质量有待提高,如:评分标准与采购需求不够匹配等。
六、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对市政府采购中心总体评价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合理设置评审标准,确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二)继续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积极为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宜昌市财政局
2023年8月7日
2023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