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财政局关于对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1 17:16|发布单位:来凤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来凤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抽取政府采购项目6个,其中公开招标项目2个、竞争性谈判项目3个、竞争性磋商项目1个;
(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质疑答复情况、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等情况)
(四)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六)政府采购人员业务培训情况;(政府采购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七)采购中心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八)检查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2022年12月和2023年8月分2次对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
(二)均采取了自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县政府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法定程序开展采购活动。在工作中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努力加强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2022年完成集中采购项目27个,预算金额1281.07万元,中标成交金额1108.07万元。集中采购项目小微型企业中标数11个,中标率44%。2023年1-7月,完成政府采购交易项目6个,其中远程异地评标5个。
存在的不足:一是继续落实好对采购人业务操作流程的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强网上商城的日常管理,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策、新要求。
六、考核结果
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内控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
按政策要求整理归档采购文件,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在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中为社会代理机构当好标杆。
2023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