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明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12-26 00:00:00

江岸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明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6 10:52发布单位:江岸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武汉市明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武汉市明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中标后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放弃中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结合《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第四款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六条第二款及《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2022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12号)第三十九条文件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对武汉市明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作出罚款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人民币2092元)的行政处罚。

五、处理日期

20231124


执法机关:江岸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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