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财政局关于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3 08:55|发布单位:通城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通城县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2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在该项目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进行雷同性分析(表述特征码比对)时发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文件制作机器特征码(058BD16498D15D77857CA69F9EAC3EC9)一致。
三、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四、处理结果
处以按采购金额(707800.00元)5‰罚款3539元。
五、处理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执法机关:通城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