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咸丰县曲江镇中小学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8 16:03|发布单位:咸丰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咸丰县曲江镇中小学
当事人类型: 采购人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你单位在咸丰县东西湖小学建设项目中未按照规定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在咸丰县东西湖中小学(即咸丰县曲江镇中小学)建设项目灯光采购中,采购计划明细表里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而最终成交公告显示,恩施卓讯科技有限公司以协议供货竞价的方式以最低报价491874元成交,该项目采购的预算金额超过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程序办理。
三、处理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关于“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警告,同时由你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五、处理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执法机关:咸丰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