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财政局关于对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2 16:30|发布单位:嘉鱼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当事人类型: 采购人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经查,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嘉鱼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监理服务项目”、“嘉鱼县鱼岳城区保障住房改造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
三、处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项规定。
四、处理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我局。
五、处理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执法机关:嘉鱼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