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财政局关于对武汉联跃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4 10:49|发布单位:谷城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武汉联跃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根据2022年12月7日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区通风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2年12月8日更正公告,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区通风工程中标单位武汉联跃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项目经理:许新忠,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01115026,经查建造师相关信息为湖北省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在职项目经理而不是武汉联跃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武汉联跃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为骗取中标,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
三、处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处理结果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4565.00元),在谷城县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理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执法机关:谷城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