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沧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2 16:55|发布单位: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武汉市沧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当事人在参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校园安保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提供部分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咸宁市财政局审慎包容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
四、处理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即4900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9000元。
五、处理日期
2023年07月19日
执法机关: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