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财政局关于对伍家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31 10:30|发布单位:伍家岗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伍家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当事人类型: 采购人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经查,伍家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3年4月组织实施的宜昌市八一双拥示范路文化场景建设项目由区发改局项目立项后,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处理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六十七条规定。
四、处理结果
我局决定对伍家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予警告。
五、处理日期
2023年07月19日
执法机关:伍家岗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