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财政局关于对武汉百联厨具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1 10:21|发布单位:恩施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武汉百联厨具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当事人在“恩施市清江民族学校新建食堂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拒不配合财政部门监督检查。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鄂财法规〔2021〕1号)第79条、第83条
四、处理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共计14358.00元(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伍拾捌圆整)。
五、处理日期
2023年07月19日
执法机关:恩施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