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财政局关于对农业农村局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3-04-13 00:00:00

通城县财政局关于对农业农村局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3 11:11发布单位:通城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农业农村局

当事人类型: 采购人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你单位在通城县2023年双季稻轮作项目采购活动中违规编制采购文件,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

五、处理日期

20230413


执法机关:通城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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