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大连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3 11:30|发布单位:咸丰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大连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仙人洞镇冰峪村长胜屯1层11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2MA10TECG2W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当事人大连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清坪镇排峰坝村孙家院子至野鸡坨至大石板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编号:XFX-202303-FS012)评审过程中,与四川梓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磋商响应文件均加盖了大连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章,存在串标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依据
当事人大连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的相关规定。
四、处理结果
现对当事人大连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在咸丰县县域一年内(2023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并处该项目预算金额(290.581111万元) 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14529.06元(大写:壹万肆仟伍佰贰拾玖元零陆分)。
五、处罚日期
2023年05月15日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执法机关:咸丰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