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财政局关于对洪湖市新堤来方电器商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9-16 00:00:00

洪湖市财政局关于对洪湖市新堤来方电器商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16 11:04发布单位:洪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洪湖市新堤来方电器商行

地  址:洪湖市新堤街道赤卫路4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1083MA4DXRX34X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经查明,当事人是洪湖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配套电器设备与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HS-202206-JZ012)的中标供应商,当事人投标响应提供的检测报告系自互联网下载拼凑的虚假材料。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

四、处理结果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预算金额662万元的千分之五的罚款,共计33100元(大写:叁万叁仟壹佰元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22年9月9日-2023年9月9日)。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如下账户,逾期不缴纳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五、处罚日期

20220909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30909


执法机关:洪湖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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