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广西珂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6:38|发布单位:崇阳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广西珂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丽兹控股有限公司、广西珂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参加崇阳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配套工程(医用气体)项目招标,由于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发现丽兹控股有限公司在投标书中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为广西珂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本机关认为,丽兹控股有限公司、广西珂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 。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
四、处理结果
决定对当事人 广西珂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做出处以采购金额0.5%的罚款即处以罚款6500元。
五、处理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执法机关:崇阳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