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教学楼空气调节设备(空调)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3-06 00:00:00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教学楼空气调节设备(空调)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6 17:02发布单位:湖北省财政厅|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教学楼空气调节设备(空调)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九州英创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67号“鼎盛华城”一期5栋1层6、7、8室

被投诉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被投诉人2: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地址2: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高庙村计家台20-3-201

相关供应商1:湖北立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第S幢B1单元24层10室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中标单位(湖北立康公司)所投的3匹柜机只有一个220V电源KFR-72LW/(72542)FNhAa-B1JY01的报价,没有380V电源机型的报价,5匹柜机140台的磋商文件要求带电辅加热,2台的不带电辅加热,中标单位只报价一个型号KFR-120LW/(12536S)FNhAd-B2JY01。按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需有6款不同参数机型报价。而中标单位只报了4款机型。磋商文件符合性审查表中明确规定必须满足采购文件技术、服务及商务等实质性要求,否则属于无效投标,废标单位却成了高价中标单位;2.本项目涉嫌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示中标供应商的全部机型数量和单价;中标供应商高价中标,中标价比目前湖北省武汉市框架协议单台申报预算价格还要高出580-831元;3.本项目采购人涉嫌违反《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中标供应商的机型报价超过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4.投诉人的在线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全部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选型。中标供应商报价144.866万元,投诉人报价114.44万元,差价30.426万元。请求湖北省财政厅府采购管理处督查本项目项目评标录像,评标记录,评委评分表。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至3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1至3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4属于无效投诉,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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