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运动科学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2-26 00:00:00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运动科学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6 17:01发布单位:湖北省财政厅|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运动科学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维度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号816房

被投诉人: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30号绿洲广场-1层1室裕阳匠心荟科技孵化器5-55

相关供应商1:武汉鼎丰科仪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创业街特1号1层129室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书中提供了拟中标公司武汉鼎丰公司所投相关产品宣传网站,该网站产品导航条下可见最新上传的产品与本项目采购需求设备清单产品(前11项)完全一致。且上述产品的链接ID 是连续的,均为同一时段上传,明显是为了应付投诉人提出的质疑,谋求顺利中标而临时上传的。投诉人对此答复不满意;2.拟中标公司武汉鼎丰公司的中标产品型号大部分系自编伪造的,且中标产品大部分技术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相关供应商武汉鼎丰公司的本次中标无效,依法应重新招标,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拟中标公司所投相关产品厂商山东冠超力康复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山东冠超力公司”)如有配合武汉鼎丰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响应标书谋取中标,建议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被投诉人未对武汉鼎丰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查实,对于质疑事项的答复均为机械程式化回答,避重就轻,答复敷衍了事,答非所问,未作实质答复,投诉人对此答复不满意。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至3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1至3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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