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的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2-06 00:00:00

咸丰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6 15:51发布单位:咸丰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咸丰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核查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
(一)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三)采购文件编制和评分标准设置情况;
(四)网上商城及电子卖场建设情况;
(五)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六)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八)质疑询问处理情况;
(九)基础工作情况,如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影像资料保存、采购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十)采购人员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方法

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基本情况
1.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政府采购中心共组织完成采购项目评审15个,预算资金2163.04万元,成交金额1721.8万元,节约资金436.25万元,节资率约20.22%。
2.电商平台中定点服务成交396次,成交金额773.45万元(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用折扣率报价,故成交金额未包含在内),协议供货成交292次,成交金额604.13万元。
3.总体情况来看,政府采购中心在考核期内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采购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1.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不仔细,导致更正澄清内容较多;
2.采购需求把关不严,采购需求虽然是由采购人提供,但中心在编制采购文件时缺乏深入了解和分析采购需求,采用“套模板”的方式编制文件;
3.框架协议采购进度滞后,集采目录内部分常用品目暂未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未迁移至湖北省网上商城;
4.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未严格履职,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情况。

六、考核结果

经考核,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2023年度下半年工作总体评价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作用,助力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优化内控制度;二是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是积极推动网上商城的优化升级和框架协议采购平台建设;四是完善好集采平台与全省数据汇聚平台的对接。坚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效能,多举措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任务落实落细,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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