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桉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3-15 00:00:00

监利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桉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5 14:52发布单位:监利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北桉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湖北桉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监利市龚场镇爱民村等三个村级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LS-202208-FS028(2))第二标段的实施过程中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该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该项目相关责任人《情况说明》和该项目《调查取证会议记录》为证。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第三十九条

四、处理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195.19万元)千分之五即人民币玖仟柒佰伍拾玖元伍角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处理日期

20240311


执法机关:监利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3-15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