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2024-02-05 00:00:00

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是政府采购行为的主体,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负总责,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各流程,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二、落实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采购人要全面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注重绩效结果应用,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落实主管预算部门的监管责任。主管预算部门要履行起对本部门的监管职责,对涉及审核审批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办理,不能流于形式。继续加强对本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指导所属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的通知》

 

 

 

 

 

 

 

黄石市西塞山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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