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财政局关于对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3-29 00:00:00

宣恩县财政局关于对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17:11发布单位:宣恩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天外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路新区慈济路1号

被投诉人: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沙道沟集镇平安路260号

相关当事人:泰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办公大楼(2009-093)11层东南区1106室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回复函不服,于2024年3月8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经过审查,本机关决定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一):在本次招标评审过程中,并未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评分方法、步骤及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评审。
经查,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评分方法、步骤及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无不当。该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诉人的《投标设备和性能参数对照偏离表》中标注的第16-22页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对证明文件的要求,对所投“红外线治疗仪”部分技术参数进行了扣分,单从报价得分推断其总得分应比中标供应商高的说法不成立。
投诉人要求公开该项目评标过程,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该项目为货物采购,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投诉事项(二):此次招标有锁定品牌的嫌疑
经查,该项目采购需求是在前期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根据远近期临床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有三家以上生产供应商能满足需求采购的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倾向于山东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品牌无相关证明材料。
被投诉人于2024年1月31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投诉人2024年2月27日对采购文件的质疑超出法定时间,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投诉事项(三):此次招标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投诉人提出质疑的事项为两项,“认为此次招标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事项不是投诉人质疑的事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的规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十一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和超出法定时间,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三)不是投诉人质疑的事项,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宣恩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宣恩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宣恩县财政局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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