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4-16 00:00:00

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6 11:25发布单位:宜昌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联投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9C2地块工程科技大楼1401室

被投诉人: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

三、基本情况

(一)关于“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CZ2277-202401-01F),投诉人武汉联投物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2月29日向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质疑答复。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3月11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本局依法予以受理。
(二)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1.中标结果公告后,评审委员会认为我司投标文件未在盖章的位置盖章而被评定为无效标。但我司是根据电子标操作要求一键生成全部盖章,且标书每页都有公司公章、法人签字及法人盖章,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盖章要求执行。我司参与过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以及宜昌枝江市等多个省市电子招投标项目,均采用一键生成全部盖章功能,从未被判定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而中标单位宜昌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只有法人盖章,无法人签字,评审委员会却未判定宜昌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昌市财政局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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