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4-17 00:00:00

夷陵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7 18:12发布单位:夷陵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宜昌盈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发展大道111号

当事人2:湖北博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55号(夷陵科技园2楼)

当事人3: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9楼

当事人4: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繁荣世家7-1-201

当事人5:湖北晟峰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8楼

当事人6: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晨光路79号宜昌北汽贸城1栋5楼

三、基本情况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对象为按照10%抽取面抽取的在我区备案的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别为湖北博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盈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晟峰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检查范围为以上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6日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检查面按每家代理机构抽取不少于5个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代理项目不足五个的全部检查)。
2023年12月6日印发检查通知文件,送达书面检查通知书,被检查的6家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开展了自查,并向我局报送了自查报告。检查项目共29个,采购预算总额4242.3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099.60万元,节支总额142.77万元,节支率3.37%。按照工作指引对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了书面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代理项目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问题,并按统一格式编制了工作底稿。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检查存在的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的29个项目中,有8个项目存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一类,即“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的问题。一是存在倾斜照顾本地企业直接或变相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阻碍的问题。如“‘幸福夷陵 民生平安’综合保险(2023-2024年度)项目”采购文件商务评价中以供应商注册地址在服务辖区内或在服务辖区内设立分公司作为评分项;二是存在非法限定供应商所在行业,限定新的供应商进入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参与竞争的问题。如“宜昌市夷陵妇女儿童医院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管理项目”采购文件商务评价中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三是存在设置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评审标准的问题。如“2022年鸦鹊岭镇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商务评价中将供应商加入工会组织作为加分项;四是存在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如“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文艺器材采购项目”在资格条件中无正当理由要求提供检测报告。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情况。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是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的问题,我局按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将检查出现的问题对代理机构进行了反馈,要求代理机构在检查底稿签字确认,根据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责令限期整改,各代理机构现已按时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我局。
(二)相关建议。一是代理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建立专业化的招标代理队伍。二是代理机构要走差异化的发展道路,按照“科学定位、突出特色、强化服务”的原则确定重点代理领域,不断提升细分领域代理的专业化水平。三是财政部门要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经常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五、其他补充事宜

夷陵区财政局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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