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洪山院区窗围帘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4-18 00:00:00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洪山院区窗围帘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8 17:35发布单位:湖北省财政厅|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洪山院区窗围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优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环路99号之二211

被投诉人:湖北清秦招标有限公司;被投诉人2: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48号(老108号)东沙大厦A栋21层B、D号;地址2: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99号解放路238号

相关供应商1:武汉金百艳窗帘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3号阜华.领秀中南22A12号房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被投诉人1、2针对投诉人质疑事项1的回复未提供实质性相关证据证明武汉金百艳公司具有生产制造的资格,同时引用与本质疑事项无关联法律作为依据;2.被投诉人1、2针对投诉人质疑事项2的回复未提供实质性相关证据证明武汉金百艳公司未涉嫌产品检测报告造假,提供虚假的具有CMA或CANS资质证明资料,以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部分、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
(三)责令被投诉人1、2就质疑答复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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