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财政局关于对购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4-26 00:00:00

团风县财政局关于对购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6 15:59发布单位:团风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购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环美特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江夏区庙山开发区南湖路南波高尚小区C6幢2-402号

被投诉人:黄冈欣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县发展路57号

相关当事人:团风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团风县江北公路西侧3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武汉环美特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团风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购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项目,中标公告发出后,投诉人向代理机构黄冈欣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团风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就该项目提出了质疑,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人向团风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1:要求知道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得分和排序。
(二)投诉事项2:要求查看中标企业中小企业申明函。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为了解情况,我局分别向投诉人、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了解情况,对投诉人投诉事项进行核实与说明。现调查核实,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决定:1、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及时整改。2、关于投诉人申请查看中标企业中小企业申明函要求,采购人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发出的同时发布了中标企业“中小企业申明函”,投诉人可进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查看。

五、其他补充事宜

团风县财政局

2024年04月26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