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30 10:43|发布单位:十堰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十堰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监督考核内容: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集采机构内控建设及内控机制运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从业人员业务学习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及服务质量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方法:采取集采机构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总体来看,市集采机构在集中采购活动中能够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采购程序基本规范,较好发挥了集采机构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对前一年度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9月-2024年3月完成采购项目42批次(47个项目包),采购项目预算合计10601.95万元,实际成交金额10103.78万元,节约资金498.17万元,节约率4.7%。受理质疑事项7次(5个项目),质疑事项均能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处理并书面答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内控制度建立方面。部分管理制度内容不完整,如针对采购人采购需求的管理、协议签订制度未具体细化。二是全流程电子化方面。个别线下质疑项目,未将质疑答复资料同步上传到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归档保存。
六、考核结果
经考核,市集采机构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年度考核结果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加大对采购人员的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高政府采购专业化能力。同时,进一步查找电子化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借鉴各方先进经验,提高我市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水平。
十堰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9日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