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财政局关于对恩施市中心医院普通耗材、检验试剂及单品种采购-检验试剂配送商遴选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5-20 00:00:00

恩施市财政局关于对恩施市中心医院普通耗材、检验试剂及单品种采购-检验试剂配送商遴选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0 09:23发布单位:恩施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中心医院普通耗材、检验试剂及单品种采购-检验试剂配送商遴选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恩施市中心医院

地  址:恩施市航空大道234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恩施市审计局关于市中心医院违规设置供应商库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恩市审移〔2024〕1号)所反映的情况,本机关对“恩施市中心医院普通耗材、检验试剂及单品种采购-检验试剂配送商遴选项目”(市财采计〔2021〕39号)有关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查明事实如下:
1.该项目于2021年2月7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根据公告信息及招标文件,该项目共1个项目包,未进行项目分包,也不允许合同分包;
2.该项目于2021年3月8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根据中标结果,该项目共确定中标供应商20家。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以上行为属于《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中“一、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二)……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规定的情形。责令采购人恩施市中心医院针对上述违规事项限期改正,对公平竞争清理以来的项目进一步开展自查整改,严禁出现类似问题。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整改情况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市财政局。

恩施市财政局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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