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7 17:28|发布单位:江汉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二路3号3层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省 市场监督理局关于开展 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武汉市统一调度,本机关对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经依法调查,发现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限定供应商所在行业,限制新的供应商进入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参与竞争的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加强政府采购政策的学习。
五、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整改情况报送江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江汉区财政局
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