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启用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
汇聚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规范标准体系》,更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决定启用“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以下简称“数据汇聚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数据汇聚平台”适用范围为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9号)要求,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需要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相关政府采购信息的项目。
二、功能简述
“数据汇聚平台”的功能主要用于完善采购执行程序,采购人需要在“数据汇聚平台”中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确定采购文件,确定成交结果,签订供应商合同,以及跟踪、协调、监督管理代理机构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的行为。
三、启用时间
自2024年4月22日起,“数据汇聚平台”正式启用,实现采购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通过“数据汇聚平台”推送。
四、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购人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注册账号、修改密码。采购人账号为预算单位所属行政区划代码去除前两位+单位预算代码(示例:丹江口市的行政区划代码为420381,市财政局的单位预算代码为312001,故账号为0381312001),初始化密码统一为Hbzc@122。为保障数据安全,请各预算单位尽快修改账户密码。
代理机构的账号密码必须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进行账号信息注册。代理机构注册的登录名需与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后台注册的用户名一致方可通过。
(二)绑定CA。因全省数据汇聚平台升级共联,CA锁同步做了升级。有分散采购需求的预算单位和代理机构需要购买办理最新版CA,且与账号进行绑定后方可正常使用数据汇聚平台(CA可在账号登录成功后的主页中点击选择进行购买)。
(三)采购人从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计划备案后,应当通过数据汇聚平台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注:委托的代理机构必须和预算一体化中备案的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签订委托协议、确认采购文件、确认成交结果以及在线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然后继续在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操作,最终实现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从预算到支付全链条数据闭环。分散采购线上开评标依然使用“丹江口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由代理机构按要求完成。
(四)为辅助各预算单位尽快完成系统衔接,清算需要使用数据汇聚平台完成流程的项目,请各预算单位登录数据汇聚平台,将已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在“采购计划委托”模块点击“手动设置计划已完成”。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后续政府采购项目有序开展,各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应尽快衔接到数据汇聚平台并熟悉相关操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数据汇聚平台推广使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确保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工作顺利开展。
(二)如对数据汇聚平台有疑问或登录遇到问题,请查看湖北省数据汇聚平台上的操作手册。若操作手册仍然无法解决疑问,请联系客服(数据汇聚平台电话:400-088-5358;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719-8800788)。
丹江口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