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财政局关于对巴东官溪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4 16:32|发布单位:巴东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巴东官溪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地 址:巴东县官渡口镇西瀼口社区神龙溪桥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22823MA4CWUHK31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2023年11月3日,“官溪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供应商,参与了巴东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湖北双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2023年巴东县油菜轮作和油菜扩种项目物资采购02包油菜专用复合肥(二次)”(项目编号:JSJY1110002011082002002)的采购活动,采购预算金额为1920000.00元。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官溪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155.4万元,复合肥品牌为华强,规格型号40公斤/袋,数量600吨,单价2590元。11月3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11月11日,“官溪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向巴东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关于<2023年巴东县油菜轮作和油菜扩种项目物资采购>情况说明》,以华强牌复合肥生产厂家“生产该规格油菜专用复合肥总养分≥40%(N-P2O5-K20为25-7-8)的生产线检修,近期内无法供货......”为由,放弃采购任务,要求巴东县农业农村局另寻他法。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28日复函本机关,表示该公司“2023年至今,生产线路一直正常运转,均能满足所有客户提货需求”。上述事实,有“官溪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投标文件,巴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油菜轮作和油菜扩种项目物资采购的情况报告》,巴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协助调查函》,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巴东县油菜轮作和油菜扩种项目物资采购有关事项的回复函》等材料予以证实。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官溪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2024年3月13日,本机关向“官溪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送达了《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拟处罚决定、处罚依据以及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等权利。“官溪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三、处理依据
为严肃政府采购工作纪律,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按照《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本机关决定对“官溪柑橘种植专业合作社”作出如下处罚:
四、处理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即人民币9600.00元(大写玖仟陆百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缴纳罚款至收款人:巴东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巴东西阳坡支行;账号:17744701040001350,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案罚款,缴纳罚款后将缴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逾期一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五、处罚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执法机关:巴东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