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财政局关于对英山县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6-11 00:00:00

英山县财政局关于对英山县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1 17:00发布单位:英山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英山县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英山分公司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夜市一街E1-3-202

当事人2: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茶乡大道8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和英山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英山县财政局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对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英山分公司和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工作指引对两家公司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了书面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代理项目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问题,并按统一格式编制了工作底稿,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英山分公司代理的“草盘地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幼教用房工程项目”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将企业荣誉作为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中对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奖项的,每项得3分,最多得6分。据悉,省级以上奖项的申报指标中对企业的成立年限、注册资本、人员等规模条件有较高的要求,若将其作为评分项或加分项,隐含了对中小微企业的变相限制,违反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二)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英山县2022年石头咀镇村级公路工程(第二批)项目”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设置特定金额和特定主体合同业绩,存在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限定供应商所在行业或限制其他行业供应商参与竞争。
(三)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2022‘创森’及国土绿化苗木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设置特定金额合同业绩,将供应距离车程时间作为评分条件,存在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设置对企业规模的不合理限制以排斥中小企业,变相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阻碍。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此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存在设置差别歧视条款和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评审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四)项等规定。我局按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代理机构进行了反馈,并让代理机构对照指引和采购文件中问题进行复查和核对,要求代理机构签字确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等规定及《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之规定,根据该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责令上述代理机构限期改正,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我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英山县财政局

2024年06月11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