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对红安县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1 16:14|发布单位:红安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红安县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B座2604室
当事人2:红安县杏花乡农村福利院
地 址:红安县宏泰路
当事人3:红安县老君眉茶场
地 址:红安县城关镇发展大道
三、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和红安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对你公司代理的”湖北省2022年“爱满万家”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红安县老君眉茶场老君眉茶旅融合项目”、“红安县杏花乡农村福利院附建工程(土建部分)”、“2023年红安县残联“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红安县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抗旱项目”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经依法调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红安县老君眉茶场老君眉茶旅融合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企业信誉评分项设置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评审因素,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红安县杏花乡农村福利院附建工程(土建部分)”采购文件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信誉评分标准设置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评审因素,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你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根据你司违法行为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到红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五、其他补充事宜
红安县财政局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