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金泉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2 17:44|发布单位: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武汉金泉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武汉金泉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参加“武汉市洪山区白沙五路小学外电接入(永临结合)工程”(项目编号:WHYX-WHS-GC-2022-352)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及《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意见》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罚款(人民币10473.7元)。
五、处理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执法机关: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