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财政局关于对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6-14 00:00:00

黄陂区财政局关于对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4 10:02发布单位:黄陂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银龙路258弄4号18幢4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820762313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根据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本机关报告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线索,本机关于2024年1月25日对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参加采购人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的“2023年黄陂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提升项目”(编号:420116-2023-00126)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以投标报价85.722万元中标。因有其他投标人投诉,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核查时发现,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故意修改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产品LED教室护眼灯-ROHS证书(CQC22130369111)、LED教室黑板灯-产品认证证书ROHS符合性认证(CQC22130369114)所载明的有效期,将发证日期2022年12月6日改为2023年12月6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5日改为2024年12月5日,使实际过期失效的证书形式上显示为有效。此情况经本机关查证属实。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故意修改认证证书并作为投标文件提交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四、处理结果

对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捌拾陆元壹角(采购金额85.722万元×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40508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50508


执法机关:黄陂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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