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财政局关于对张湾区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8 09:43|发布单位:张湾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张湾区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街道公园路25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本机关于2023年12月对张湾区住房这城乡建设局2022-2023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监督。经查明,发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项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条件、采购文件设定的评审因素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分项等情形。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将书面整改情况报送至张湾区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张湾区财政局
2024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