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专员
开展星级评价的通知
区直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专员管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政府采购专员星级评价标准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采购人激励约束,对采购人围绕“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采购项目落实等进行综合评价。正面激励采购人更好地遵守内部控制制度,促进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提升。
二、星级评价对象范围和内容
星级评价对象是指区直各预算单位在区财政局已备案的政府采购专员。该评价从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5 个层次,从单位管理情况、专员本年度基本情况两个方面,采用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评政府采购专员履职情况。由区直各预算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单位政府采购专员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区财政局根据自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三星及以上采购专员进行授星并通报表扬。
本次政府采购专员星级评价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1日。自评分数95分及以上得五星,自评分数94-90分得四星,自评分数89-80分得三星,自评分数79-70分得二星,自评分数69-60分得一星。
三、工作要求
请各预算单位必须按照《2024年政府采购专员星级评价自评表》(详见附件)内容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得分佐证依据和《2024年政府采购专员星级评价自评表》盖章报区财政局208室,PDF 扫描件于2024年7月11日报送至邮箱 xssczj@163.com。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单位,视同放弃评星资格。
黄石市西塞山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2024年政府采购专员星级评价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内容 | 分值 | 得分 |
单位管理情况(100分) | 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绩效管理) | 1.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符合该项情况得5分)2.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完全体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主体责任明晰;(符合该项情况得5分)3.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涉及政府采购质疑回复内容;(符合该项情况得5分)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符合该项情况得5分)5.单位政府采购40万元及以上、200 万元以下货物、服务项目,60万元及以上、200 万元以下工程(不含依法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准备启动并在申报计划时未填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结束并资金支付后未填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表》和《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自评表》;2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未详细撰写《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符合该项情况不得分、扣5分)。 | 20 | |
编制采购预算 | 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 | 2 | ||
选择代理机构和釆购方式 | 1.依法选择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2.委托合适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法委托代理协议。3.选择法定的采购方式。每一项2分。 | 6 | ||
落实政府釆购 政策 |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科技创新等政策;3.支持乡村振兴政策;4.支持合同融资政策。每一项2分。 | 8 | ||
发布信息公告 | 1.随部门预算批复同步公开采购意向,或采购项目于采购活动30天前发布意向公开信息;2.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3.及时公开合同履约验收情况等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要求完整、准确、及时;4.上一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留情况和落实执行情况于本年一季度(3月31日)之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有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公开。每一项5分。 | 20 | ||
合同签订 | 1.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5%符合该项情况得10分)2.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5%符合该项情况得8分)3.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5%符合该项情况不得分)4.超过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5%符合该项情况不得分,扣5分) | 1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内容 | 分值 | 得分 |
单位管理情况(100分) | 合同备案 | 1.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85%符合该项情况得10分)2.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备案;(85%符合该项情况得8分)3.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备案;(85%符合该项情况不得分)4.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完成合同备案;(85%符合该项情况不得分,扣5分) | 10 | |
履约验收管理 | 1.有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85%符合该项情况得4分)2.有履约验收公告;(85%符合该项情况得3分)3.有履约验收报告,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85%符合该项情况得3分)4.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招标采购项目,未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符合该项情况不得分)5.重要项目未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符合该项情况不得分)6.符合设置预付款的项目,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支付预付款。(符合该项情况附加5分)7.符合设置预付款的项目,未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支付预付款。(符合该项情况不得分,扣5分) | 10 | ||
合同支付 | 1.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发票开具当日完成资金支付;(85%符合该项情况得10分)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85%符合该项情况得8分)3.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自收到发票后25个日内完成资金支付;(85%符合该项情况仅得1分)4.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资金的,(85%符合该项情况不得分);5.超过30日支付资金的。(符合该项情况不得分、扣5分) | 10 | ||
质疑答复 | 质疑答复的内容、时间等符合相关规定。(符合该项情况得2分) | 2 | ||
档案管理 | 建立电子台账和电子存档资料,将采购文件等采购活动记录一并存档,查找方便;(符合该项情况得2分) | 2 | ||
单位管理情况得分为: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内容 | 分值 | 得分 |
专员本年度基本情况(-30分) | 政府采购专员备案登记情况 | 未报区财政备案,扣10分。 | -10 | |
业务培训情况 | 未参加业务测试,或业务成绩60分以下扣10分 | -10 | ||
扣分情况 | 当年每记一次3分扣2分,每记一次6分扣5分。记满12分或存在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处罚情形直接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 -10 | ||
专员本年度基本情况得分为: | ||||
总得分为: |
备注:自评得分需提供佐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