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财政局关于对襄州区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9 16:30|发布单位:襄州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襄州区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汉北工业园5栋3楼
三、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和襄州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经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襄州区妇幼保健院低压配电室配电柜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存在不合理的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将特定行业、特定主体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之规定,对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请于7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整改结果交到襄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2024年6月19日
襄州财政局
2024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