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对孝感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1 15:28|发布单位:孝感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孝感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钟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交通西路鸿博学府3幢西单元1层104号
当事人2: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斜七路169 号太白新苑C座
当事人3:湖北恒兴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市辖区孝感市天仙路8号
当事人4: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长天路5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本机关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钟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恒兴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中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个代理机构2022—2023年的2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明,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违规问题:
(一)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代理的5个政府采购项目(湖北航天高级中学教学楼厕所装修改造项目、电力设施改造项目,孝感市工业学校电气电子技能实训室设备采购、课程与教材建设采购项目,孝感市城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孝感市箍湖河新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项目)的采购文件中存在将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作为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的前置条件问题,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二)湖北钟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的3个政府采购项目(孝感市城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孝感市城西泵站扩能工程项目,湖北航天高级中学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孝感市中心城区道路系统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文件中,存在将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作为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的前置条件问题,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三)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的2个政府采购项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东西校区篮球场改造项目,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垃圾场周边环境监测项目)采购文件中,存在将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作为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的前置条件问题,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四)湖北恒兴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代理的2个政府采购项目(湖北航天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城区城管执法岗亭建设项目)采购文件中,存在将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作为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的前置条件问题,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二款、第71条第(三)项,《行政处罚法》第33条,财库[2019]38号第1条第(三)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并将书面整改情况报送到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孝感市财政局
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