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财政局关于对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4 11:06|发布单位:襄州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代理机构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和襄州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经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襄州区妇幼保健院低压配电室配电柜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存在不合理的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将特定行业、特定主体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之规定。
四、处理结果
对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处理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执法机关:襄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