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对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5 11:14|发布单位:咸宁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咸宁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核查2023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 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及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
(二)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项目不少于5个;
(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
(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六)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等信息公开情况;
(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环保等政策落实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服务质量情况;
(八)政府采购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九)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水平、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及归档资料整理情况。
(十)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综合考核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考核专班对采购中心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并从2023年度的41个采购项目里随机抽取了5个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2023年共受理集采项目50个,预算金额约9766.87万元。其中:公开招标项目20个,竞争性磋商项目21个,其他项目9个。受理的50个项目均完成交易,成交金额8889.56万元,节约资金877.31万元,节资率8.98%。其中其他项目9个,预算金额1890.07万元,节约资金183.64万元,节资率9.72%。已成交的50个项目有34个项目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占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25个,占中小微企业个数比为74%。
咸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已上架商品共9546款,已完成入驻供应商639家,239家采购单位成交金额2814.91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43.54万元,节资率13.56%。
存在问题:一是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项目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编制和评审因素设置应更加严谨科学。二是全面提高项目资料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存档资料中存在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签字不到位,日期未填写等现象,还有少数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和合同未及时归档的问题。三是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服务水平,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由电子化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
六、考核结果
经考核,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总体良好。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内控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能严格执行《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有效落实“应采尽采”原则,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一定提高。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