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工作监督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08 15:58|发布单位:枣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枣阳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枣阳市政府釆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办理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及情况、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
(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绿色环保采购、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水平;
(四)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五)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七)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八)采购中心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九)电子化采购开展情况(框架协议、电子商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
2023年组织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55次,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3726万元,成交金额12966万元,节支率为5.54%。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项目632次,预算金额为2597万元,成交金额2246万元,节支率为13.52%。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天候、零时限”跟踪服务,做好从文件编制到开评标等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同时,简化采购流程,试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制,实现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信息公告、专家评审、合同签订、质疑投诉等整个采购活动线上办理,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足;二是在档案整理方面录音录像设备运行不够完善,没有安排专人维护和管理;三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绿色采购等相关政策方面缺乏跟踪管理,对于好的经验做法没有归纳总结。
六、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枣阳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3年度能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政府采购任务,总体评价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是严格落实整改。政府采购中心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和采购效率。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全面梳理,着力解决工作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严格把握各类采购规程时间节点要求,协助采购人做好合同备案、合同公示、履约验收及公示等工作,确保各项采购工作流程按时按质完成。
三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电子采购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商城各项功能,将问题解决在实际工作中。
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
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