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财政局关于对松滋市化工园区安环消能智慧平台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10 00:00:00

松滋市财政局关于对松滋市化工园区安环消能智慧平台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0 16:31发布单位:松滋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松滋市化工园区安环消能智慧平台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东微云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光谷大道110号当代国际花园总部基地5号楼203室

被投诉人:湖北松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松滋市机械电子产业园北区

三、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8日,湖北东微云视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对“松滋市化工园区安环消能智慧平台项目”的招标文件,向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024年6月5日,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回复。2024年6月13日,湖北东微云视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向松滋市财政局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内容:
(一)投诉事项一。事实依据:本次项目软件服务占项目预算评审总金额50.81%,包含“软件定制开发”“应用支撑系统”“数据中心服务器”。软件定制开发反而评分办法服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在行业内属于成品,逻辑不通。如果采购成品那么本次招标文件理论上工程、货物占比项目预算评审总金额80%以上,项目属性非服务类。因此从项目属性、定制开发或成品逻辑上招标文件均前后冲突。
(二)投诉事项二。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每满足一类得 0.5分”,即投标人提供一项同类软件著作权即可得分,并不要求投标人全部满足8项软件著作权证书才可得分。同时列举了多项国内的软件著作权,标明目前国内从事智慧平台行业的企业数量众多,同类软件著作权丰富,不涉及差别、歧视待遇。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9项指出:允许联合体,且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因此国内市场上任意两家联合体组合均不满足项目软著要求,唯有某公司满足此项条件。存在重大指向性嫌疑,涉嫌违法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
(三)投诉请求。
1.请松滋市财政局以项目实际管理出发,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终止本次采购。
2.松滋市本次如此重大的项目采购,结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中标指向性过于明显,存在重大纰漏。建议介入调查,严查招标文件编制审定过程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并将结果公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收到投诉书后,于6月13日下达了暂停采购活动的通知书,并向被投诉人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了书面说明,并提交了相关证据、依据。我局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质疑函、质疑回复函、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并于7月4日在荆州市组织召开了投诉调查论证会,抽取荆州市级3名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专家论证。现对投诉书的投诉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经审查,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项目属性为服务类,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采购标的包含了货物、工程、服务类三种属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经审查,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投标人具有如下类别软件著作权:1.“环境质量监控”类;2.“有毒有害气体”类;3.“危险废物”类;4.“重大危险源”类;5.“双重预防机制”类;6.“智慧能源”类;7.“智慧消防”类;8.“企业画像”类。著作权证书名称、功能描述,须匹配上述业务能力主题并覆盖业务能力范围。每满足一类得0.5分,最高4分。同一类中提供多份软件著作权证明不额外得分(提供有效期内、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清晰的证书复印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为实现采购目标,设定提供软件著作权的要求为正当要求。采购人(被投诉人)提供的佐证材料证明了上述(八项)软件著作权不是为个别厂商量身定制的,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1.关于投诉事项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关于投诉事项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松滋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松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松滋市财政局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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