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财政局关于对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10 00:00:00

石首市财政局关于对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0 15:53发布单位:石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石首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查看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的运行情况。
(三)采购范围、政府采购政策落实、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集中采购目录或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是否落实,采购程序是否合理合法,接受采购人委托完成其他采购的情况。
(四)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包括是否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是否权责明确,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约体系。
(五)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包括是否遵守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是否开展内部培训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等。
(六)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日常基础工作和业务基础工作。

四、考核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六至十三条相关规定,监督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2023年全年完成集采项目41个,总预算金额5014.607463万元,总成交金额4051.0591万元,节约资金963.548363万元,总节资率19.21%,其中完成电子化交易项目41个。2023年网上商城总成交笔数782笔,总预算金额:1847.117363万元,总成交金额:1678.606707万元,总节资率9.12%。极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的落实,主动开拓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新思路。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一些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制定不够详实,文件编制的质量和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中心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岗位设置还需细化。

六、考核结果

2023年度市政府采购中心能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政府采购任务。建议采购中心应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制定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充分发挥好集采机构的引领示范作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采购中心今后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提高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和业务素质。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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