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财政局关于对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8 16:29|发布单位:洪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洪湖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全面考核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2、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情况;
3、执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的情况;
4、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5、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人员培训情况;
6、录音录像设备运行以及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定、执行、整理、归档备案情况;
7、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服务质量情况;
8、采购中心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9、采购文件编制规范性、科学性、合理合法水平情况;10、开标评标定标程序执行情况;
11、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及系统功能完善情况。
1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书面审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考核由财政局成立监督考核小组负责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3年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项目65个,实际完成采购项目65个,采购预算金额12362.51万元,执行金额10447.73万元(其中微小企业成交4650.94万元,占比44.52%)节约资金1914.78万元,节约率15.49%。截止2023年12月31日,洪湖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成交427次,成交金额1173.7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洪湖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平台成交13笔,预算共16.86万元,成交金额共15.43万元,节支率8.51%。其中中小微成交额占比100.00%。
市政府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认真组织采购项目评审活动,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各项采购计划,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采购功能和作用。
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人员设置不合理,没有专人专岗。
六、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对市政府采购中心总体评分为90。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事项:1、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对本次监督考核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切实做到立行立改。2、加强专职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2024年07月18日